1906批次论文成绩已经发布,请通知学生及时查看论文成绩,如有问题,可在11月22日前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表(逾期不再接受复查)。
凡申请延期答辩、论文重修者,须在2019年11月22日前提交论文延期答辩、论文重修申请表,要求学生本人签字、学习中心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学院。
付:
1、延期答辩申请条件:(成绩通过,未申请答辩,毕业证晚半年)
参加1906论文批次写作定稿成绩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申请的,可提出延迟答辩申请,学院保留当次论文写作环节成绩,学生参加下一批次论文答辩(答辩时间2020年4月);
2、论文重修申请条件:(成绩合格且通过答辩,但论文最终成绩未达“良好”,只能申请重修一次。毕业证晚半年。)
参加过19年秋季论文答辩,但论文成绩仍未达到良好者,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一次论文重修的申请(即重新选题、写作、答辩)。重修后若成绩仍不理想,不能再提出重修。
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向学习中心提交申请,提交申请后,学习中心进行资格初审,再交由学院审核办理。
3、毕业延期申请表:
上述两种申请,都需要填写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