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规定(试行)》中对于延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的相关规定,首次写作不及格的学生需自行修改毕业设计(论文),延期期间学院不再安排导师进行指导。每名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最多有三次重新提交论文的机会,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阅,评阅合格后最高成绩为“及格”。
学习中心工作:
1、提交延期学生名单与稿件前请核实学生是否在学籍有效期内。
2、提交延期学生名单与稿件前请确保学生重新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的次数未超过3次。
3、学生须对修改后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进行重复率的自查,提交至学院后,由学院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进行统一查重,如重复率不合格(超过25%),将直接按不及格处理,该生论文将不会进入到评阅环节。
4、根据学生首次写作的完成情况提交相应的稿件,具体要求如下:
(1)仅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环节不合格的学生;
学生在原毕业设计(论文)基本上自行修改(首次写作未选题除外),由学习中心将学生修改后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报送至学院,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阅。
(2)选题、开题环节未完成或未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的学生;
学生需自行完成开题报告及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的写作环节,由学习中心将学生的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报送至学院,学院组织相关专业的老师进行评阅。
5、学习中心于2021年09月10日—2021年09月20日将延期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名单以及相应稿件发送至blbysj@163.com邮箱,邮件主题为:“(站号)XX站延期生评阅名单”(名单模板见附件1)。表格请务必按照模板要求以excel的形式发送至邮箱,不要改变样表内容顺序以及合并单元格。
6、务必规范学生稿件名称,以姓名+学号+稿件类型(终稿或开题报告)命名,如A学生的开题报告命名为A+学号+开题报告;请将开题报告和毕业设计(论文)终稿分开,不要放在同一个文档或同一个文件夹。
7、复率严重超标、有抄袭、代写等违规行为者,根据学院纪律处分相关规定给予学生相应处罚,并暂停下一次论文提交。